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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王上座》解約與下架說明

有鑑於昨日《請王上座》被指控抄襲《酩酊大罪》一事,普天的聲明內容引發部分讀者的質疑。在此以普天出版社總編輯暨輕小說書系總策劃的身分,解釋公司做出解約與下架判定的根據。

做出這個決定的根據有二:發文時間先後、細節雷同。

昨日我和相思豆老師溝通時,曾經非常明確地指出,只要上述兩者有一不成立,作品就不需要做到解約下架。


其一,發文時間先後:

鮮網系統可以記錄文章首發與最後修改時間,《酩酊大罪》開頭寫於2010年,並無顯示修改。相思豆老師也告訴了我《請王上座》開篇最早的撰寫時間為2011年,這一點毫無疑義。

其二,細節雷同:

昨日公司的聲明已經明白表示,《酩酊大罪》與《請王上座》是兩篇完全不一樣的故事,開篇以後的發展截然不同。然而我們不能否認,這兩篇文在開篇的「細節描寫」、「事件順序」上,出現了幾處無法解釋的雷同。

我必須再次強調,問題不是出在兩篇文章開頭都有類似於孤島模式的生存遊戲梗,不是出在兩篇文章都有一群素昧平生的角色們非自願相遇從而產生了競爭與合作,而是出在細節描寫、事件順序上。

這些沒辦法解釋的細部雷同,讓我無法為公司的簽約作者據理力爭。


作為普天輕小說書系的總策劃與實際執行者,當初拍板決定《請王上座》過稿的是我,出版期間的責編也是我。而今發生這樣的事件,站在出版社的立場,做出解約下架的決定,我真的非常遺憾,但是問心無愧。


另外,在此一併回答讀者們的幾項質疑。

1. 短時間內就做出判定,是否有詳加查證?是否過於草率?

我知道情況是在昨天上午10點左右,看過比對資料,然後開始與相思豆老師溝通。因為事關重大,擔心只憑一人的想法就做決定過於武斷,我同時也將相關資料發佈給週遭其他人,徵詢他們的意見。我所詢問的對象,包含社內編輯部與行政部所有同仁、社長本人、高度熟悉輕小說市場的部分合作夥伴,以及對輕小說領域完全陌生從未接觸的友人。這之中,所有人都認為兩篇文章細節的雷同無法解釋。彙整了這些意見,與社長多次討論,再告知總經銷商,有了共識,總經銷和我這邊開始分頭擬定給通路和讀者的正式聲明,期間我依然持續與相思豆老師溝通,最終發出聲明是在下午4點左右。

如前所述,文章雷同情節全都出現在開篇部分,而非散佈全文。在這樣的時間內做出判定,我不認為過於草率。


2. 一部40萬字的故事,僅僅因為開篇與其他作品出現雷同就解約下架,是否過重?

既然出現了問題,即使相對於總字數來看只是比例微小的瑕疵,問題還是客觀存在。

3. 發出這樣的聲明,是否有顧及保護簽約作者與購書者的權益?

如開頭所言,昨日發出聲明,主要是基於兩個根據。只要其中有一項不成立,我斷不會輕易讓公司出版品下架。但在兩者皆成立的情況下,我必須保護的就是公司的品牌形象。


至於購書者權益部分,我們已經提出了全面更換等價書籍的補償辦法。


最後,對於事件處置過於快速的質疑,以及另外衍生的一些揣測,也請讓我澄清一句:普天跨足經營輕小說才剛滿半年,較積極經營FB也是這半年的事情,因此對許多輕小說讀者與作者老師來說,這個出版社還很陌生。事實上,過往在其他出版領域,普天的行事風格一直都是如此,往後也還會是如此。這到底是一間怎樣的出版社,交由各位讀者與作者老師們評斷。



普天出版社 總編輯 陳奕君
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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